对于每一个想在澳洲开创自己的生意的人来说,都会面临着选择什么样的生意模式的问题。
先大致说说可能的选项吧。
第一个选项是,以个人的名义经营生意 (sole trader)。这是最便捷的方式。需要做的就是以个人的名义申请一个商业号(ABN)。商业号(ABN)的申请可以在网上完成,而且是免费的。
第二个选项是,以私人公司(Pty Ltd company)的方式经营。这需要首先设立一个公司(一般要由会计师或律师代理,因为涉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的准备),然后为公司申请商业号(ABN)和税号(TFN)。
第三个选项是信托 (trust)。和第二个选项一样,要先设立依托,然后申请商业号(ABN)和税号(TFN)。
第四个选项是合伙(partnership)。同样需要要先设立合伙企业,然后申请商业号(ABN)和税号(TFN)。
再说说各种商业形式的优劣吧。优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资产保护
以个人的名义经营生意 (sole trader)的最大优势就是便捷和低成本。几乎没什么初始成本,后继的经营成本也相对较低。不足之处是,这种形式在风险控制和资产保护方面有严重缺陷。由于生意资产和个人资产是不能区分的,个人资产可以被用于偿付因经营而产生的债务。举例来说,如果你因为经营不善或生意纠纷而久了别人的钱,债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以你的住房来偿付债务。
以私人公司(Pty Ltd company)的方式经营正好可以弥补以个人的名义经营生意 (sole trader)的不足。由于私人公司(Pty Ltd company)是独立法人,因此,因经营生意产生的债务,只能通过公司的资产来偿付。这样,个人的资产(比如房产等)就可以受到更好的保护。需要注意的事,这种保护是有限度的,澳大利亚的公司法规定,在很多情况下,公司董事(directors)可能会被要求对公司的债务负个人责任。也就是说,公司董事(directors)的个人资产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,也可能会被用来偿付公司的债务。
税务筹划
如果以个人的名义经营生意 (sole trader),所有的经营收入要计入个人的收入一起合并征税。由于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,收入越高,税率就越高,如果生意兴隆,利润可观的话,可能会被征收高达45%的所得税。
与此相比而言,以私人公司(Pty Ltd company)的方式经营的,在税收上有很大的弹性,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很大的空间。这是因为,一方面,公司的所得税税率目前是30%(比最高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低15%),另一方面,公司所交的所得税,在股东拿到公司分红(股息)的时候,可以返回。
而第三个选项是信托 (trust)方式经营,则可以通过信托 (trust)把经营收入分配给低收入的家庭成员,从而达到优化税务筹划的效果。
经营和监管成本
相对而言,目前对以个人的名义经营生意 (sole trader)的监管相对宽松。
成立私人公司(Pty Ltd company),信托 (trust),和合伙(partnership),都要准备很多法律文件,会涉及到一笔不少的费用。
公司每年要向ASIC 申报一次,表明公司可以正常经营,要产生一笔费用。
另外,由于税法要求私人公司(Pty Ltd company),信托 (trust),和合伙(partnership)要单独申报所得税,要产生一额外的费用。
总之,生意形式的选择涉及到很多因素,需要仔细斟酌,一般都会向会计师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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